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公文报送工作,加快行政许可、报告事项办理速度,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现对各中介机构向我局报送的各类公文格式提出以下规范要求,请各机构参照执行。
一、公文种类。各机构向我局报送的公文,一般来说分有两大类:1、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2、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公文内容。公文基本组成部分包括: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
1、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的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方正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3、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按正规的要求来说,应该由发文单位、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关于XX的请示”或“关于XX的报告”。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4、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江苏保监局”,主送单位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方正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单位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5、正文。公文正文在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内容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一是条理要清楚,公文的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让人一目了然。二是文字要精练,篇幅要简短。三是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6、附件。附件是指附属于正文的相关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标上“附件”,其方法是左空2字用3号方正仿宋体字,写上“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7、版记。每一公文标引主题词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主题词用3号方正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冒号;主题词词目用3号方正小标宋字;词目之间空一字。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 号方正仿宋体字。印发单位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三、行文规则。“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必须明确。“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四、排版方式。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公文标题文字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打印在公文最后一页底端。
五、报送要求。公文用纸应采用国际标准A4型,在左侧装订。行政许可材料一式两份报法制处,报告事项一式一份报我局办公室秘书科。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