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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榆河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通榆河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