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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编制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1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