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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要求,我会制定了《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并就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协会要高度重视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和要求。

  二、各地方协会应根据中注协《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三、请各地方协会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名单报中注协,并于2011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2011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和处理结果汇总表报中注协。上述书面材料的信息应在资料报送的同时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另行公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