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201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设立的我市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在6月27日前将2013年度的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报送我局(外资处)。

专此通知。

附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外经贸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