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税务局、金山区税务局:
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税收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财行〔2009〕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2013年第二批廉租住房项目名单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