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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现将《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评协《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教育督导颁发(试行)》和北京注协《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全面反映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现状,经北京注协秘书处和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对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具体内容如下:一、检查目的了解和掌握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开展情况,监督、指导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二、考核内容(一)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考核内容如下:1.是否设立了专门培训机构,有无专职负责人。

    2.年评估业务收入是否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具有30名以上(含30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无挂名或兼职现象。

    3.是否建立了培训管理软件系统,有无运行。

    4.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有无培训经费保障。

    5.是否配备了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有无培训场地和设施的保障。

    6.是否严格组织培训班,有无考勤和考试制度。

    7.是否达到100%的培训覆盖面,有无未完成培训学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8.是否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培训资料和培训总结,有无迟报或不报的现象。

    (二)不具备内部培训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考核内容如下:1.机构内有无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2.机构内有无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中评协和北京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3.机构内有无注册资产评估师登录WWW.BICPA.ORG.CNWWW.BJNAI.NET网站进行了学习和考试。

    北京注协资产评估部将利用中评协行业培训管理系统软件(CAS-GNet),对以上考核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邀请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委员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