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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设区市、县(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
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