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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06]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