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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转发给你们,鉴于该批复内容涉及业务行为界限宽泛,请你们在处理类似营业税涉税业务事项时,依照现行营业税法规,正确甄别。

    二ОО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