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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规
转发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省财政厅 物价局 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6]28号 颁布日期:2006-02-2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农业企业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市财政局 物价局《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青财综〔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