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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2年市政府以淄政字〔2002〕141号批复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