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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控商品品目和审批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国有企业,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控商品品目和审批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财政局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