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所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国有企业,各城区(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控商品品目和审批范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财政局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