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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禁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问题的通报》(国税发[2003]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税务报刊发行管理,严禁用行政手段强制摊派。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