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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财工字[1996]41号文件《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