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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纠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的通知

各郊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农综字[1995]32号《关于纠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防止资金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件:财政部关于纠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违纪违规问题的通知(财农综字[199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