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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有对外经营权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外字(1995)259号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并将外派人员的工资管理细则纳入你单位制定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之中。同时请你单位将制定的外派人员的工资管理实施细则于1996年6月30日以前报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备案。

    附件:财政部、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字〔1995〕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