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1990年执行国发〔1989〕82号文件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均基本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因此,决定,现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从全年160元提高到240元。
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工资的范围和发放办法,仍按京人〔1986〕第35号、〔86〕财行字第67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