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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