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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