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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区局、稽查局对到期的税收优惠要进行清理,通知纳税人依法纳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