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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所[2003]137号 颁布日期:2003-10-1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天津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