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苏政发[2003]10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