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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