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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厅、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财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