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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方面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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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安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10亿元,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支持转化的环节适当前移,促进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支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安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1亿元,重点支持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示范,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撑。

三是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安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1.5亿元,重点支持建设面向全社会,重点为企业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现代制造业的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支持实施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人才开发战略和决策。安排第四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经费1000万元,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配合省人事厅,研究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信息平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继续保障各项人才培养资金的落实,安排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经费300万元,安排苏港人才培训合作经费450万元,安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经费300万元。

五是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的战略目标,研究省“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支持软件及集成电路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研发及产业化扩规项目、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软件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软件企业通过CMM/CMMI国际认证,支持软件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拓展国际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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