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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