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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填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函[2001]92号 颁布日期:2001-04-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航空电讯协会从中国境内会员收取费用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17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