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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函[2000]403号 颁布日期:2000-10-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