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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