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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6年第63号公告(关于发布对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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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6
年 第63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需要,经研究,对禁止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调整。继续禁止以进口生皮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加工贸易业务,但允许以出口皮革制品及其它制品或深加工结转为目的的生皮加工贸易业务(生皮税目号见附件1。以2005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实际进口为基础,对加工贸易生皮进口量和企业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保考核方法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新的生皮加工贸易管理规定由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另行公布。
  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进口生皮加工贸易业务。
  本公告执行到20081231日止。

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5105号公告中关于禁止生皮加工贸易的有关规定终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生皮进口商品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00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生皮进口商品编码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备注

4101201110

规定重量逆鞣整张生濒危野牛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8kg,干盐渍《10kg,鲜或湿盐《16kg

4101201190

规定重量逆鞣处理整张生牛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8kg,干盐渍《10 kg,鲜或湿盐《16kg

4101201910

规定重量非逆鞣整张濒危生野牛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 8kg,干盐渍《10kg,鲜或湿盐《16kg

4101201990

规定重量非逆鞣处理整张生牛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 8kg,干盐渍《 10 kg,鲜或湿盐《16kg

4101202010

规定重量整张濒危生野马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 8kg,干盐渍《 10 kg,鲜或湿盐《16kg

4101202090

规定重量整张生马皮

指每张,简单干燥《 8kg,干盐渍《 10 kg,鲜或湿盐《16kg

4101501110

>16kg逆鞣整张濒危生野牛皮

 

4101501190

>16kg逆鞣处理整张生牛皮

 

4101501910

>16kg非逆鞣整张濒危生野牛皮

 

4101501990

>16kg非逆鞣处理整张生牛皮

 

4101502010

>16kg整张濒危生野马皮

 

4101502090

>16kg整张生马皮

 

4101901110

其他逆鞣处理濒危生野牛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1901190

其他逆鞣处理生牛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1901910

其他濒危生野牛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1901990

其他生牛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1902010

其他濒危生野马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1902090

其他生马皮

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

4102100000

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2211000

浸酸逆鞣不带毛绵羊或羔羊生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2219000

浸酸非逆鞣不带毛绵羊或羔羊生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2291000

其他不带毛逆鞣绵羊或羔羊生皮

浸酸的及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2299000

其他不带毛非逆鞣绵羊或羔羊生皮

浸酸的及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101100

逆鞣山羊板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101900

非逆鞣山羊板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109100

其他逆鞣山羊或小山羊皮

山羊板皮及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109900

其他非逆鞣山羊或小山羊皮

山羊板皮及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200000

爬行动物的生皮

 

4103300010

生鹿猪、姬猪皮

 

4103300090

生猪皮

 

4103900010

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生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4103900090

其他生皮

本章注释一()()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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