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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