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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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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新一轮政策中放宽突破的地方要落实到位,确保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顺利实现再就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对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会同省劳动保障厅继续开展“省创业培训基地”的申报审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基地,由省统一挂牌,省财政对挂牌的基地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资金补助。省财政还安排800万元对各地的创业培训给予补助,促进地方创业培训工作开展。

三是支持困难地区落实再就业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省财政安排1.1亿元对苏北5市和黄茅老区实际发生的再就业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给予50%的补助。补助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末全面核查后办理结算的方式,确保两项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四是推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进一步放宽贷款对象,增加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手续,确保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明显增加,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安排2200万元用于按比例承担省核定的范围内地方实际发生的损失代偿和微利项目贴息。

五是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将部分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帮助各地被征地农民提升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将部分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省财政安排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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