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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