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各基层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07〕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