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地税地[2007]61号 颁布日期:2007-11-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