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