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6]265号 颁布日期:2006-10-24
-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