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 [2006] 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