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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投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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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大对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一是支持全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义务教育全部免收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同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争取提前达到中央出台的基准定额。2007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学年小学230元、初中350元,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担。200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提高公用经费定额。二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安排专项经费3.4亿,按照《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支持经济薄弱农村中小学实施“四项配套”建设工程,完善学校理化生(科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着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以县为主逐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清理核实债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化解债务的机制。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在化解陈债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规定,建立新建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坚决制止“一边清理老债、一边发生新债”的现象。

第二,加大投入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一是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按照《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重点领域建成200个专业门类齐全、设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二是安排专项经费8000万元,加强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示范院校的建设。三是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第三,支持提高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一是亿元,按照《江苏省省属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继续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基础教学实验室的建设。

二是安排专项经费2.5亿元,按照《“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支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985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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