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资金1.03亿元,支持做好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事件服务与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