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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注重提高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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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支持省新华发行集团以优质资产实现上市,同时对省新华发行集团跨区域整合发行业务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支持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内部资源,实现“借壳”上市,促进其做大做强。

二是支持发展文化产业。省财政继续安排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扶持动漫、演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支持逐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支持我省列入全国免费开放名单的12个单位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支持全省宣传、文化、文物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免费开放。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免费开放的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各地免费开放工作进展情况、经费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能力和公众评价等因素,提出省财政以奖代补的具体建议。

四是支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江苏美术馆新馆建设、南京博物院二期改造、省档案馆迁建工程、江苏历史科技文化中心建设、江苏剧院等省级重点社会文化事业项目建设。

五是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省财政安排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以奖代补资金4000万元,进一步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率;安排乡镇文化站建设资金1670万元,全面完成无房及面积不达标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安排2亿元,支持江苏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并对组建后的网络公司缴入省金库的税收,由省财政全部列支用于补助省公司建设和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800万元,对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家书屋建设;支持逐步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文化设施。

六是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在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全省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培养,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素质。

七是支持国家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省财政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500万元,支持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维修与保护;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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