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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马地税函[2005]160号 颁布日期:2005-12-0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4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