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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各级贫困生的补助力度,确保均等享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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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所需费用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二是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省财政对部分地区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规划,省财政继续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较多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四是按在校生10%的平均比例、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五是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向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六是分别按在校大学生3%16%的比例与每生每年5000元和平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七是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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