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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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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对苏北地区2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1亿元继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省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继续实施1000所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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