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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05〕1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了解我省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情况,各直属局必须将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办法于2005年12月底前书面上报省局(法稽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