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工作中若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成份产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

    出口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