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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14号公告(关于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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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7
年第14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其中塑料原料等商品共计338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及调整后2007年新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41日起生效。 

  附件一: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附件二: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00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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