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