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领购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